在古代的一个村庄,有两个猎人。为了使问题简化,假设主要猎物只有两种:鹿和兔子。如果两个猎人齐心合力,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就可以共同捕得一只鹿:要是两个猎人各自行动,仅凭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捕到鹿的,但可以抓住4只兔子。
从能够填饱肚子的角度来看,4只兔子可以供一个人吃4天;1只鹿如果被抓住将被两个猎人平分,可供每人吃10天。也就是说,对于两位猎人,他们的行为决策就成为这样的博弈形式:要么分别打兔子,每人得4;要么合作,每人得10。如果一个去抓兔子,另一个去打鹿,则前者收益为4,而后者只能是一无所获,收益为0。在这个博弈中,要么两人分别打兔子,每人吃饱4天;要么大家合作,每人吃饱10天,这就是这个博弈的两个可能结局。
通过比较“猎鹿博弈”,明显的事实是,两人一起去猎鹿的好处比各自打兔的好处要大得多。用一个经济学术语来说,两人一起去猎鹿比各自去打兔更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帕累托是意大利的一位经济学家,他最伟大的成就,是提出了“帕累托最优”这个理念。所谓帕累托最优,指的是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一旦达到了这种理想状态,再想要使某些人的处境变好,就必定要使另外某个人的境况变坏。换句话说就是,你的得到是以他人的失去为代价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帕累托最优是一个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相反,如果还可以在不损害其他人的情况下改善某个人的处境,我们就可以认为资源尚未被充分利用,这时就不能说已经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猎鹿博弈启示我们,双赢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人们可以通过采取各种举措达成这一局面。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为了让大家都赢,各方首先要做好有所失的准备。在一艘将沉的船上,我们所要做的并不是将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抛下船去,减轻船的重量,而是大家齐心协力地将漏洞堵上。因为谁都知道,前一种结果是最终大家都将葬身海底。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共生共赢才是企业的重要生存策略。为了生存,博弈双方必须学会与对手共赢,把社会竞争变成一场双方都得益的“正和博弈”。
厉以宁曾经讲过新龟兔赛跑的故事:龟兔赛跑,第一次比赛兔子输了,要求赛第二次。第二次龟兔赛跑,兔子汲取经验,不再睡觉,一口气跑到终点。兔子赢了,乌龟又不服气,要求赛第三次,并说前两次都是你指定路线,这次得由我指定路线跑。结果兔子又跑到前面,快到终点了,一条河把路挡住,兔子过不去了,乌龟慢慢爬到了终点,第三次乌龟赢。于是两个就商量赛第四次。乌龟说,咱们老竞争干吗?咱们合作吧。于是,陆地上兔子驮着乌龟跑,过河时乌龟驮着兔子游,两个同时抵达终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双赢才是最佳的合作效果,合作是利益最大化的武器。许多时候,对手不仅仅只是对手,正如矛盾双方可以转化一样,对手也可以变为助手和盟友,微软公司对苹果公司慷慨解囊就是一个最好的案例。如同国际关系一样,商场中也不存在永远的敌人。
作为竞争的参与者,每个人要分清自己所参与的是哪种博弈,并据此选择自己最合适的策略。有对手才会有竞争,有竞争才会有发展,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对方的行动有可能使自己受到损失,应在保证基本得益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风险,与对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