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闫红在一篇文章中写过一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小时候,她的老家有两位舅爷,兄弟俩都非常穷,受出身之累,一辈子没有结婚,两人相依为命,老大特别能干,老二则有点窝囊。
能干的是大舅爷,家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当过货郎,在城里给人看过大门,厨艺也很厉害,在村子里还算比较体面。小舅爷呢,笨嘴拙舌,笨手笨脚,简直就是loser中的loser。这两位舅爷在她眼里都是非常卑微,很可怜的那种人。直到有一次,她在小舅爷的房间看到一箱子的书,《封神演义》、《水浒传》、《岳飞传》等,书皮包得整整齐齐。在80年代还没通电的乡下,小舅爷常常就着煤油灯,歪在床上看那些书,看得聚精会神,物我两忘,被大舅爷训斥也只是笑笑回应。
闫红的那篇文章叫《读书能解决我所有问题》,她在文章的结尾说,“活到这把岁数,我渐渐不再羡慕别人的生活。唯一羡慕的,是站在公交站牌下,也能读进去哲学书的人。周围喧嚣繁杂,人人都在翘首望着远方,公交车照例迟缓得令人绝望。唯有那个把自己放进白纸黑字的人,掌握着自己的节奏,时时刻刻都在天堂。”
我又想起几个月前看到的一则新闻,香港的一位女摄影师,快70岁高龄了,被记者拍到独自一人到公园取景拍摄,却在长椅上睡着了,那姿态确实落魄:穿着廉价的格子外套,碎花长裤,披着一条毛巾,身旁还拖着一辆杂物小车。
她一生没有结婚,无儿无女,幼年时家境贫困,父母又重男轻女。她是家里最大的女儿,小学6年级便辍学出来打工,供养自己的弟弟妹妹。后来弟弟功成名就,买了一套公寓送给她住。她现在仍然独身一人,住在弟弟赠送的房子里。
她叫周聪玲,她的弟弟,就是着名的香港电影明星周润发。
年轻的时候她在酒楼打工,被狗仔队拍到,第二天报纸上立刻就登出来,指责周润发不管家人,姐姐沦落到酒楼卖点心。
周聪玲非常气愤,她觉得自己做的是正当工作,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有什么可丢人的?那时候她已经爱上摄影,正计划拍一个午后系列,就上午到酒楼卖点心,卖完之后可以享受免费的午饭,然后再背起相机到处拍摄。
贫穷、孤独、落魄……如此惨淡的境遇,周聪玲因为爱上摄影,她和闫红那个爱读书的小舅爷一样,有着自己精神世界的天堂。
多年之后,周聪玲在摄影界小有名气,在铜锣湾开办个人摄影展,二十多幅展品都是以蜻蜓为题。难度最高的是拍摄网脉蜻蜓,她花了十多年才追踪到,因为该种蜻蜓很敏感,见到人就飞走,有时候她蹲守在草丛里几个小时候,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成功拍到一刻她会开心得跳“蜻蜓舞”……
我不禁唏嘘,这两个人,命运待他们都不算宽厚,他们孤苦、贫穷,孑然一身,任是谁也不想拥有这样的一生吧?但是幸运的是,他们有一项爱好,读书和摄影,这些看似无用的事,并不能让他们摆脱贫穷和凄苦的命运,却拯救了他们的人生。
正是因为有一项爱好,让他们专注其中,将命运的洪流抵挡在了心门之外,在命运的谷底,活出了属于自己的快乐和自由。
前段时间,我一个闺蜜向我倾诉烦恼,她问我,你怎么每天都这么开心?我说,多看看你拥有的,不要和别人比较;最重要的是,只要活着,就能干自己特喜欢的事儿,就很开心了啊。
有一件自己特喜欢的事儿,真的这么重要?真的。
它让你在浩如烟海的宇宙中,不再觉得自己如微尘般孤单。
它让你在漆黑的思维丛林里,找到光亮和出口。
它让你在人生无法避免的沟壑之中,拥有向上的力量。
它让你在迷惘和痛苦的时候,不会失去心灵的宁静。
你说我每天写作有什么用?每天5点多起床读书有什么用?正是这些无用的事,成就了我的人生。它让我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活着,该往哪儿去;它让我每天都高高兴兴的,为了多赚一点时间留给这些事,认真、努力、勤勉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