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基本设计要求
叶片通过装设接闪器、引下线及其连接元件组成雷电防护系统,它可为叶片结构本身的一部分,或合并于叶片的组件当中。它能在规定的雷电保护水平下承受相应的雷电流冲击后,确保叶片无结构性损坏, 不妨碍叶片继续运行直至下一次维修;能耐受因风、潮湿、颗粒物等引起的预期磨损以及振动,但不影响叶片的动力特性。对雷击防护系统的叶片耐受机械应力的能力进行考核。
4.2 叶片中的接收器
叶片接收器应位于叶片表面,能截收绝大部分的雷击先导。叶片接收器能进行维修和更换。
叶片接收器的保护范围不能用保护角法和滚球法来计算确定。叶片接收器系统的设计根据严格的检测和试验来确定。
当叶片中接收器的数量达到或超过下列规定值,可不进行高压雷击接闪试验中的初始先导接闪试验。[6][7][8]
叶片长度L<20 m :叶尖端接收器1 个。
叶片长度20 m ≤ L<30 m :叶尖端接收器1 个,压力侧接收器1 个,吸力侧接收器1 个,与叶尖端有一定距离处。
叶片长度30 m ≤ L<45 m :叶尖端接收器1 个,压力侧接收器2 个,吸力侧接收器2 个,分布在转动的叶片上。
叶片长度L ≥ 45 m :叶尖端接收器1 个,压力侧接收器3 个,吸力侧接收器3 个,分布在转动的叶片上。
4.3 叶片中的引下线
a 引下线应长期可靠连接,并能承受雷电流产生的电、热及电动力效应的联合冲击。引下线宜在进行模拟雷击试验以前就安装在叶片上,应与叶片一起进行耐受机械应力的能力考核。
b 引下线在雷电流的传输中不应超过叶片的温度允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