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领域:
(7)通信领域。全国有150 万个基站,年增长率在10% 左右,每年离网型风光柴互补供电系统年改造和增量市场规模超过200 亿元;
(8)气象环保领域。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随着气候变暖、环境问题加剧,全国有大大小小10 万多个监测点,监测设备风光互补供电市场需求在100 亿元左右。
(9)综上所述,若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系互补发电统,在国民经济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领域的广泛应用,至2020 年,该项应用可带来1.8. 万亿的市场空间。
3. 风光互补小型化应用市场发展途径-
政策支持
3.1 国家应尽早出台“风光互补小型化应用”系列支持政策
3.1.1 调整产业政策方向,提升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的战略地位
3.1.2 明确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系用供电系统的补贴方式
将风光互补供电系统中的关键部件太阳能板、风机、蓄电池、逆变器等纳入补贴范畴,同等享受“金太阳”补贴;
根据其发电量的多少进行电价补贴。
3.1.3 完善项目审批制度
建议根据项目大小,由中央授权,进行分级管理;
政府成为建设主体,全民参与分享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项目带来的便利。
3.1.4 发挥政府采购职能把符合要求的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列入《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3.1.5 理顺投资主体与管理主体的关系,改变二者之间的脱节现状;由政府主导制订行业标准,提高投资方和管理方在推动使用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方面的积极性
3.2 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对节能减排及产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3.1.1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3.1.2 是拉动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力量
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可突破传统的大风电、大型光伏电站的并网模式,无需立项审批、无需电网支撑、无需电缆变压器、无需电费、基本不需要维护、占地小、布置灵活、投资较小、应用领域广、技术成熟;
若能借助国家即将出台的《“十二五”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而形成规模优势,则可拉伸产业链条,扩大内需,形成产业集群,降低成本,促进就业,完善光伏产业结构与发展形态,在全世界率先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新能源小型化综合应用的供电产业发展模式。
3.1.3 是推进国家节能减排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
若大力推行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方式,综合测算各领域应用前景,保守估计每年新增装机容量可达60GW,年发电量可达600 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达2200 万吨标准煤、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000 万吨,节能减排效应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