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三级区划指标体系。
第一级区划指标:主要考虑有效风能密度的大小和全年有效累积小时数。将年平均有效风能密度大于200W/m2、 3~20m八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大于500Oh的划为风能丰富区,用“ Ⅰ”表示;将150~200W/m2、 3~20m/s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在3000~5000h的划为风能较丰富区,用 “Ⅱ”表示;将50~150W/m2、3~20m/s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在2000~3000h的划为风能可利用区,用“Ⅲ”表示;将50W/m2以下、3~20m/s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在2000h 以下的划为风能贫乏区,用“ Ⅳ”表示。在代表这四个区的罗马数字后面的英文字母,表示各个地理区域。
第二级区划指标:主要考虑一年四季中各季风能密度和有效风力出现小时数的分配情况。利用1961~1970年间每日4次定时观测的风速资料,先将483个站风速大于、等于 3m/s的有效风速小时数点成年变化曲线。然后,将变化趋势一致的归在一起,作为一个区。再将各季有效风速累积小时数相加,按大小次序排列。这里,春季指3~5月,夏季指6~8月,秋季指9~11月,冬季指12、1、2月。分别以 1、2、3、4表示春、夏、秋、冬四季。如果春季有效风速(包括有效风能)出现小时数最多,冬季次多,则用“14”表示;如果秋季最多,夏季次多,则用“32”表示; 其余依此类推。
第三级区划指标:风力机最大设计风速一般取当地最大风速。在此风速下,要求风力机能抵抗垂直于风的平面上所受到的压强。使风机保持稳定、安全,不致产生倾斜或被破坏。由于风力机寿命一般为20~30年,为了安全,我们取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值作为最大设计风速。根据我国建筑结构规范的规定,“以一般空旷平坦地面、离地10m高、 3 0年一遇、自记10min平均最大风速”作为进行计算的标准。计算了全国700多个气象台、站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按照风速,将全国划分为4级:风速在35~40m/s以上(瞬时风速为50~60m/s),为特强最大设计风速,称特强压型;风速30~35m/s(瞬时风速为40~50m/s),为强设计风速,称强压型;风速25~30m/s(瞬时风速为30~40m/s),为中等最大设计风速,称中压型;风速25m/s以下,为弱最大设计风速,称弱压型。4个等级分别以字母a、b、c、d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