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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2015-02-27 来源:新能源圈 浏览数:7035


  一类:地区中的内蒙古东部、西部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为15%,陕西、宁夏、甘肃、新疆、西藏、辽宁、吉林、黑龙江八地电网消纳比例为10%;
  二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云南七地电网消纳比例为8%;
  三类:地区江苏、上海、广东、湖南、福建、河南、安徽、湖北、广西、海南十地电网消纳比例为4%;
  四类:地区浙江、贵州、四川、江西、重庆五地电网消纳比例为2%。
  根据方案,计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包括三项:
  1)本地区生产并消费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
  2)从区域外输入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
  3)本地区可计量的自发自用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
  向其他区域输送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计入受端地区,不再计入送端地区。
  2014年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并没有对各细分行业设定具体目标,不过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目标,2020年风电和光伏装机的规划分别是200GW和100GW。在生物质发电受到燃料制约的情况下,各省将把2020年配额目标完成重点放在风电和光伏上。预计风电和光伏在2020年前的年发电装机要保证20GW和16GW。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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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 >> 如何考虑可再生能源综合发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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