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明确对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将第Ⅰ、Ⅱ和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下调0.02元/千瓦时,第Ⅳ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按规定,第Ⅰ、Ⅱ、Ⅲ类风资源区外的所有地区均为Ⅳ类风资源区,主要集中于中国的中、南部广大地区,包括山西、安徽、云南、贵州等诸多省份。第Ⅳ类风资源区开发难度远高于前三类地区,业界常将第Ⅳ类风资源区笼统地称为为低风速地区。
低风速地区普遍风资源条件不佳,除此之外,第Ⅳ类风资源区一般不利于成片开发,如云南、贵州、安徽、山西等地,山地众多,地形复杂,部分地区植被茂密,会极大地影响发电量。
在大气边界层中,风速随高度发生变化,其变化规律称为风速廓线。一般以对数或幂指数方程形式表现,其公式为
α即为风切变指数风,其反应的是风速随高度的变化规律,将直接影响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的选取,同时,间接影响风电场建设成本。
那么,风切变指数与机型选择及发电量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数据统计,对低速(5.5-6.5m/s)的风场,风速每增加0.1m/s,发电量可增加4%左右,若风切变指数在0.08以上,提高风力发电机组的轮毂高度对提高发电量来说是重要途径。
现以1.5MW机组为例,当风速为6m/s时,将轮毂高度从70m提高到85m和从65m提高到85m,风速提高可见下表:
从统计资料看,山西省有些风电场可以从提高轮毂高度来提高发电量如下表所示:
即使存在诸多困难,但由于低风速地区电价高、限电少,其开发风电的前景仍被业界看好,事实上,只要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尽力提高发电量,第Ⅳ类风资源区的风电项目是可以保持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