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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项实施意见相同点
1、均适用于新建及分期建设的风电场;
2、均按照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建筑及安装工程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船机使用费)、措施费、间接费和利润之和,各项费用项目均不含增值税。
3、企业管理费在原费用构成的基础上,增加了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税金不含此三项费用。
4、人工预算单价均不做调整;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率均调整为2.8%,材料价格均按照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机械台时费(施工船机使用费)均调整后的机械台班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基础价格调整。
5、措施费各项费率及建筑工程定额均不做调整,税金均按照建筑业适用增值税率11%计算。
二、两项实施意见不同调整点
1、陆上风电场机电设备安装定额中以金额“元”表示的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其他机械使用费暂不做调整;分系统调试工程、电气整套系统调试工程费用乘以0.9658调整系数,电气特殊项目调试工程调试费用乘以0.9171调整系数;施工机械台时费的一类费用中基本折旧费除以1.17调整系数,设备修理费除以1.11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做调整。
2、海上风电场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的一类费用中基本折旧费除以1.17调整系数,船舶检修费、船舶小修费、船舶航修费除以1.11调整系数,传播辅助材料费除以1.03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做调整。租赁设备台班费除以1.17调整系数。
3、陆上风电场间接费调整后费率见下表
4、海上风电场间接费调整后费率见下表
三、对造价的影响
以风电场III类地区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为例,简单对营改增造价前后进行对比分析如下表:
由上表分析可知,风电场工程营改增后,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水平降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工程造价中的利润也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