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运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是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而其中 科学、合理、合法的评标办法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过程,是产生正确评标结果的前提,是减少评标争议的重要保证。
所谓评标方法,就是运用在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评标标准评审、比较、选择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具体方法。就评标过程而言,一般可分两步进行,即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厂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主要有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或资格预审等几种,而详细评审常用的评标方法通常有打分法、综合评估法、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前两种评标方法常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到国内设备采购和服务类的招标中,第三种方法常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到国外设备采购的招标中,最后一种方法一般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设有标底的土建工程项目招标中。在这几种常用的评标方法中,前三种可统称为 “综合评标法”。下面,就这四种评标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 打分法
评标委员会每一位成员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因素(如价格、质量、信誉、服务等)和相应的分值标准,确定出某一投标不同方面的相对权重分值,再将所有权重分值进行累加,得出该投标人的得分。最后,汇总计算每一位评委的打分,总分最高或平均分最高的投标即为最佳的投标,该投标人应当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打分法在政府采购中是一种使用频率较高的评标方法,被广泛应用于货物采购、服务类的招标评标中。由于该评标方法直观、便于操作,而且可以避免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对评标工作造成的影响,因此受到招投标双方的欢迎。
打分法在使用中需要注意评标细则的制定,如果细则制定不科学、不合理,评标结果就会变成单纯的价格或技术的竞争。打分法在实际操作中有其利弊、优劣,其利在于能从难于用金额表示的各个不同的投标中选择最好的投标,对买方来说是一种判断投标最终价值的一种合理、满意的办法;其弊则体现在,招标人难于确定不同技术性能的有关分数和确定每一性能所应得的分数。
这里,以打分法在政府采购办公家具招标中应用为例,作一简要分析。首先,评委会对投标厂商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再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厂商进行详细评审,一般是从技术、价格、售后服务、设计、资质与业绩这五个方面的因素分别进行打分,满分为 100分;最后,再将所有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最后得分,汇总得分排序最高的投标人,即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下面,就5个评标因素的详细评价内容和分值介绍如下:
1.技术(总分为30分)
序号 |
评价名称 |
分值 |
1 |
原材料品质报告 |
5 |
2 |
产品报告 |
5 |
3 |
主要五金件档次 |
10 |
4 |
样品外观检测 |
10 |
2.价格(总分为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