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 -最低报价)
投标价格得分 = 45 - —————————— × K
(最高报价-最低报价)
系数 K是指最低报价得分与最高报价得分之差。对于不同的货物采购招标的评标,一般是通过调节K值的大小,来调节最高报价得分与最低报价得分之间的差距。假设对于办公家具采购招标中系数K取值为5分,则最低报价得分为45,最高报价得分为40。
3.售后服务(总分为10分)
序号 |
评价名称 |
分值 |
1 |
保修期限 |
5 |
2 |
排除故障响应程度 |
2 |
3 |
其它 |
3 |
4.设计(总分为10分)。评委可根据各投标厂商参与设计的程度与水平的高低,进行单独打分。
5.资质与业绩(总分为5分)
序号 |
评价名称 |
分值 |
1 |
资质 |
3 |
2 |
业绩 |
2 |
二、综合评估法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应当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估法主要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小批量货物、服务采购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对于货物招标,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和国内优惠外 ,还应当根据情况考虑下述因素:1)在买方国家发生的,将货物从买方国家目的港/工厂运至最终目的地所发生的国内运费、保险费和其它费用;2)投标报价的交货期;3)偏离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情况;4)运营成本;5)备件价格;6)货物的有效性和配套性、零配件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以及售后服务的情况;7)货物的性能、产量、质量;8)检验、安装能力;9)技术服务及相关的培训;10)安全性和环境效益等。对于服务类招标,应当对其服务报价、投标人及参与提供服务人员的资格、经验、信誉、可靠性、专业和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对以上因素的综合评估,评审和比较投标文件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经集体讨论或投票表决,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般来说,无论投标方案满足与否,评委会都应有详细的评估说明, 大体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价与比较;( 2 )对投标人技术力量、设施条件评价;( 3 )对投标报价、技术、经济风险的分析,即通常意义上的“性价比”;( 4 )对满足评标标准的投标人的投标进行排序;( 5 )需要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