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7月发布的《2008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显示,在大部分技术领域,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国外企业在华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数倍于国内。外企在华利用专利技术“跑马圈地”已具相当规模,中国民族企业面临较多技术壁垒。
有效专利,是指截至报告期末,专利权处于法律保护状态的专利。专利的有效状况,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有效状况,是衡量企业、地区和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有效发明专利越多,表明技术优势越强,占据技术制高点范围越大。
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最新修订的技术领域分类标准,在35个技术领域中,我国企业在食品化学、药品、材料冶金等9个领域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较多,占据优势。但在如光学、半导体、计算机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国外企业在华拥有的专利数量,依次为国内创新主体的2.3倍、3.2倍、2.1倍和3.5倍。报告指出,这说明国内创新主体在自主创新进程中,面临较多的技术壁垒。
报告统计显示,在维持十年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方面,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差距更大:在半导体领域,我国企业只有3件,但国外企业拥有102件;在计算机领域,我国只有27件,国外企业是228件;在电信领域,国外企业有159件,我国企业只有1件。
目前,在华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是日本,共90187件,美国以39599件排名第二,德国以17628件排名第三。排名前10位的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到195388件,占企业在华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93.4%。
在华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的外企排名,松下电器和三星电子分别以7616件和7195件分列专利权人排名前两位,且优势明显,索尼以4098件排名第三。
在高科技领域,占据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前十位的多数是国外企业,中国企业为数不多,只有华为、中兴、联想等。华为是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第一的国内企业,有5255件,中兴通讯以1562件位居第二,友达光电以1493件位居第三。
有关知识产权专家指出:“在当前中外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变得更加频繁与激烈的背景下,解决如何运用和防范专利壁垒的问题,对国内企业来说乃当务之急,急需寻找新的突破点。”
报告认为,总体上看,我国以企业为主的创新主体在有效发明专利方面与国外企业相比差距明显,除表现在数量方面,还表现在专利维持的时间短。
专利权维持有效的时间越长,表明其创造经济效益的时间越长,市场价值越高。数据显示,国内发明专利中,维持时间达到10年的有44%,达到20年的只有3.2%;而国外发明专利中,维持时间达到10年的有82.2%,达到20年的有22.8%。这一方面反映出国内创新主体掌握的专利以“短平快”为主,总体技术水平不高,核心专利少;另一方面也说明创新主体在专利权的维持上可能有困难。
报告认为,面对在我国的专利布局已具一定规模的国外竞争对手,国内企业手中筹码不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国内企业要谋求长期发展,必须重视技术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全面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缩小与国外竞争对手的差距。
报告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共计1195196件,东部拥有数量多于中西部。初步推算,我国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占全球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的2%至2.5%,创新能力有待提高。